尊敬的各位公众: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部规2019-19)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的要求,开展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征求公众对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湛江港霞山港区410#-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建设单位: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原410#-411#泊位为2个1.5万吨级散货泊位,拟改造成1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码头吞吐量由原来的70万吨/年增加至280万吨/年,改造后设计通过能力为310万吨/年。
二、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单位。
三、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7天,即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0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3802340376 邮箱:zhaopeijun@cmhk.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5号中航大厦16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63915953 邮箱:3487212984@qq.com
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