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湛江港码头(300#码头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项目。
选址选线:湛江港码头(300#码头泊位)位于湛江市调顺岛港区。
建设内容:对300#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进行释放,释放后等级按15万吨级,船舶吃水15.0米及以下,吞吐量由现状1000万t/a提升至1100万t/a,经营货种由煤炭调整为煤炭、铁矿石和铝矾矿。本项目不改变泊位的码头岸线长度、水工结构、装卸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9-2250274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3号
Email:chenjie16@cmhk.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5231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4楼
Email:5833253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