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11时30分,一艘万吨级原油船舶缓缓靠上石化公司201#泊位开始卸船作业,这是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集团公司首次进行的船舶靠泊作业,标志着港口船舶装卸作业正逐步恢复正常。
台风过后,集团公司迅速召开复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行港区环境治理和强化现场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稳定,对受损设备设施进行应急抢修,并根据修复情况制定生产复产方案。
针对复产工作,集团公司提出了要坚持“三个不得恢复生产”的标准:凡是存在滑移、坍塌等事故隐患的不得恢复生产;安全设施损毁没有修复到位、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恢复生产。要求复产前尽可能消除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经过连日来的不懈努力,目前,港区环境已基本恢复正常,港口集疏运已全面恢复,大部分码头已达到可靠泊作业的标准。
连日来,湛江海事局、海测大队、湛江航标、打捞等部门加紧相关航道的扫测疏浚,以尽快恢复水上航运秩序。经多方努力,8日晚20时,湛江海事局发出湛江港正式复航的消息。当晚,集团公司相关生产单位向船公司、客户单位发出码头复产通知。
面对灾害,湛江港人众志成城,克服种种不利因素,战胜重重困难,以最快速度、最小损失全面恢复了码头生产。截止目前,一分公司、石化公司、集装箱公司已开始靠船作业,二分公司预计10日起可进行装船作业。(文/王则昕 图/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