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5日,由交通部组织有关单位组成的湛江港10万吨级航道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了湛江港10万吨级航道竣工验收,湛江港10万吨级航道正式交付使用。
湛江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经交通部批准,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于2000年3月开工,2000年11月完工;二期工程于2001年7月开工,2002年4月完工。该航道深14.6米,乘潮可进出15万吨级船舶。
是日,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和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评定报告,审阅了工程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认为湛江港10万吨级航道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建设单位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重视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工程费用。环境保护通过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优良。同意通过验收。
湛江港10万吨级航道自2000年底一期完工试通航以来,已通过6万吨级以上船舶300多艘次,为西南、粤西、湛江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这条华南地区最深的航道已吸引了中油、中石化、中海油到湛江投资,投资优势日益显现。据悉,湛江港还将浚深25万吨级航道,充分发挥华南主枢纽港作用。(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