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郑日强董事长和广东海事局谭永烈副局长签订助航标志管理移交协议
加强合作,明天会更好
2007年9月13日,我港25万吨级航道及铁矿石码头改扩建工程助航标志管理移交仪式在海港大厦举行,集团公司郑日强董事长和广东海事局谭永烈副局长签订助航标志管理移交协议。
谭永烈副局长:湛江航标处要加强航标监管,为海上用户提供一个安全、有序和便利的通航环境。
此次移交的助航标志包括25万吨级航道灯浮标13座和铁矿石码头3座灯桩、1对导标,移交后正式纳入海事航标管理序列,由广东海事局湛江航标处负责管理与维护。18座助航标志成功移交,体现了四个“有利于”和一个“更好”:有利于实现华南沿海公用航标管理的“三统一”(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有利于湛江港助航标志依照国家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和维护;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湛江港航标的整体效能;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航海保障服务。
集团公司周志权副总裁:建设好这条“海上生命线”,更好地服务粤西港航事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副局长车斯文:助航标志的成功移交,标志着粤西港口航标全面实行统一管理。
谭永烈副局长要求,湛江航标处接收湛江港18座助航标志后,要按照“服务、创新、管理、发展、和谐”的理念和交通部“三个服务”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航标监管,为海上用户提供一个安全、有序和便利的通航环境。他希望湛江港集团公司继续支持广东海事局和湛江航标处的工作,为构建粤西和谐平安辖区,促进湛江港口经济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集团高管以及广东海事局航标导航处、湛江市港务管理局、湛江海事局的领导出席仪式
湛江市港务管理局副局长车斯文,集团公司副总裁周志权分别在仪式上讲话,希望湛江港航单位继续加强与海事部门合作,共同打造粤西“海上高速公路”和安全通道,建设好这条“海上生命线”,更好地服务粤西港航事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25万吨级航道工程和铁矿石码头改扩建工程助航标志管理移交仪式现场
出席仪式的还有集团高管康广全、杨文、沈玉琼,以及广东海事局航标导航处、湛江市港务管理局、湛江海事局、湛江航标处和集团有关单位的领导。(杨明娟/文 林文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