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位于湛江港霞山港区南柳河北侧,新建1个15万吨级通用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总长369m。设计通过能力478万吨/年。工程实际总投资5.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5.5万元。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开展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湛江市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组织召开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环评单位)、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湛江港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13600374640 邮箱:chenyu12@cmhk.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8号
环保投诉热线:12345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